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首先感谢常德自然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对于前贴的回复。 其次,广大滨江中心城的业主及其盼望经开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能够继续作为,制止滨江中心城建设方和物业公司对于广大业主的侵权行为。 主要问题如下: 1,滨江中心城建设公司湖南汉顺置业有限公司违背小区规划和购房合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归属业主所有的地面公共停车位,共计560个。业主所有的公共活动用房850平米等其他合同约定的行为,请房管部门能够认真查处,保障落实我们该享有的权利。 2,滨江中心城前面公共道路南城路既然明确规划为市政道路,那么物业就无权私自进行设闸拦路的违法行为。请市政,城管及有关部门能够及时督促拆除,还滨江中心城业主的自由出入的权利,避免我们有家不能回的情况发生。 3,滨江中心城物业公司私自在属于业主所有的地面公共广场,道路上规划停车位,在没有取得广大业主的同意下,打着共享共有的理由收于停车费。并且规定地面停车费(包括业主也要收费)高达150元每月,一年1500。请问物业公司收费地面停车场的行为是否取得了规划部门以及物价部门的审批,如果有,请有关部门出示相关文件。如果没有,请有关部门拆除物业公司的有关设备。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还没设立,小区大多数业主也从来没有同意允许物业公司侵占我们业主的地方进行停车收费,我们不与这样的物业公司共享我们的公共道路,小区广场。 4,滨江中心城建设方和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会谈之后,答应就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提供资料和协助,一直不予落实,以各种借口不允许业主代表查阅资料,阻碍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并且建设方主要负责人还威胁恐吓业主代表,请问在这样社会主义新时代,这是黑社会吗?广大业主还能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5,滨江中心城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三级物业费1.8元,却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每月340元的地下停车费原超周边同等小区的水平。这样的物价合理吗?特别是高昂的地下停车费,物业公司有没有备案,有没有得到物价部门的审批,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还我们一个温暖舒适的家园。 该小区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目前对于业主最为急迫的就是小区公共道路私自设闸,让小区业主有家不能回;地下停车费用高昂,不合理收费,欺压业主;不提供相关材料,阻碍业主大会成立;部份建筑方和物业方威胁业主代表。请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行动,制止建筑方和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保障社会和谐,避免群体事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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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1-07 15:45
帖内置顶 – – 2022-01-07 15:54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滨江中心城建设方和物业公司对业主侵权”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滨江中心城地面停车位共规划560个,因项目北面地块未完成建设,部分地面停车位还未实施。 二、业主活动用房的问题。在物业配套验收中已明确2号楼120房、126房、212房,13号楼122-127号房为业主活动用房,可与物业公司协调开放使用。 三、关于南城路设立道闸。滨江中心城小区设置道闸的道路为市政道路,目前因道路未贯通,该路段还未竣工验收。经房管局、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多方沟通协调后决定暂不收取停车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经多数业主同意后再按约定执行。 四、关于小区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所需的资料,物业公司表示将按照法定程序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同时配合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准备相关资料。 五、滨江中心城小区物业公司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已经主管部门备案,费用按照《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细则》规定的标准执行。后期经开区房管局将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经开区房管局 2022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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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12-30 11:47
作为滨江中心城一名业主,对物业公司滥收费,不作为不守诚信的行为表示寒心。望领导为老百姓做主,保障社会和谐,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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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2-01-07 15:45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滨江中心城建设方和物业公司对业主侵权”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滨江中心城地面停车位共规划560个,因项目北面地块未完成建设,部分地面停车位还未实施。 二、业主活动用房的问题。在物业配套验收中已明确2号楼120房、126房、212房,13号楼122-127号房为业主活动用房,可与物业公司协调开放使用。 三、关于南城路设立道闸。滨江中心城小区设置道闸的道路为市政道路,目前因道路未贯通,该路段还未竣工验收。经房管局、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多方沟通协调后决定暂不收取停车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经多数业主同意后再按约定执行。 四、关于小区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所需的资料,物业公司表示将按照法定程序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同时配合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准备相关资料。 五、滨江中心城小区物业公司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已经主管部门备案,费用按照《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细则》规定的标准执行。后期经开区房管局将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经开区房管局 2022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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